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素养,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成为“四有”新人。
二、热爱祖国,国家至上。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与非法活动;尊敬国旗、国徽;升国旗、奏国歌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三、勤奋学习,追求真知。刻苦钻研,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四、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院的教学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说脏话;禁止夜不归宿。
五、诚实守信,知行统一。考试不作弊,论文不剽窃,作业不抄袭;学费不拖欠,贷款不违约;文明使用互联网。
六、明礼修身,提高修养。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孝敬父母,为人正直,襟怀坦荡,待人礼貌,助人为乐,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举止得体,仪表端庄。男女同学交往文明,举止得体,严禁男女同学在校园内揽腰挽臂、依偎搂抱等;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仪表整洁,朴素大方,不穿拖鞋、背心、短裤(含女士短裙)进入学习场所和办公场所,不浓妆艳抹(特殊场合、时间除外)。
八、团结友爱,尊重他人。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真诚相待,宽以待人,学会合作,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尊重他人人格,关心爱护特殊群体学生,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九、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学校和班集体,严禁在校园内乱张贴、桌椅上乱写乱画;严禁破坏应急灯、指示灯、吊扇、灯管、铁栅栏等公共设施;严禁翻越围墙;严禁践踏草坪绿地;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违章电器、蜡烛等。
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爱惜粮食,保持饭桌干净,遵守食堂就餐制度,做到文明就餐;不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十一、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娱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
十二、讲普通话,写规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