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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 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发布日期:2020-11-18    作者:     来源:     

播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这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治理的科学指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及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基层治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主要在农村乡镇、村和城市街道、社区层面,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开展,服务基层大众、协调基层社会关系、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制度及其运作实践的总称。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为巩固基层组织、加强基层管理、创新基层治理,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更加强调和重视基层治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部署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任务中,绝大多数都与基层治理有关。党中央之所以高度重视基层治理,逻辑机理主要在三方面。

第一,基层社会是我国人民群众生活休憩的家园,基层治理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最坚实力量支撑。我国14亿多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分布在城乡社区、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以及家庭等地方。只有花大力气、与时俱进地把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单位、家庭等最基层的工作做好,把亿万人口有效整合起来、组织起来,才能持续形成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沿着党开辟的道路不断前进的政治局面,才能持续形成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历史证明,只要我们党时刻团结和紧密联系群众,亿万人民群众始终同我们党站在一起,我们党就有了执政的最大底气,就有了“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的定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基层治理这种联系群众的广泛性、组织群众的基础性优势,是其他层级治理所不具备的。

第二,基层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汇集地,基层治理也是彰显为人民服务宗旨、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最直接、最及时的平台。人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等需求一般都是通过基层的服务设施或渠道实现的,无论是满足普通群众更好教育、更稳定工作、更满意收入、更可靠社会保障、更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居住条件、更优美环境、更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还是解决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口等特殊人群的需求,都离不开基层社会作用的充分发挥。不仅如此,我国快速发展和变革中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也都首先出现在基层,要真正做到不让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就应当在基层社会及时化解,这就是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题不上交”为特征的“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的魅力所在。基层治理这种服务民生的直接性、化解矛盾的及时性优势,也是其他层级治理所不具备的。

第三,基层社会是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治理有力有序有效,就能助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就能用一根根“针”穿起千万条“线”,绣出“中国之治”的锦绣画卷,否则,再好的政策都要打折扣。基层治理这种政策兑现的桥梁性、政策成效的兜底性特点,同样是其他层级治理所不具有的。总之,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绝大多数人群汇集在基层社会,越来越多的矛盾汇聚在基层社会,基层治理关乎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和群众基础的扩大,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实现,关乎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在吉林视察工作时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不断夯实基层治理这个根基,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

当前,我国城乡社会结构已经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以农村为例,由于财产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均已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不再像过去那样是一个享有同等身份地位、经济地位的群体和阶级,而是在占有生产资料、拥有财富、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出现了很大差别。农村居民中出现了包括农民工人、农民雇工、个体工商户、技能服务者、私营业主、企业管理者、农村干部等不同阶层,而且许多人还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频繁流动。城市社会结构的变化程度比农村更高,特别是近十年来由于互联网、高速铁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城市居民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时间和空间观念,现在很多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在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社区里,生活和工作在网络空间里、“北漂”“蚁族”群里,生活和工作在自由职业者、网络意见领袖、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演员歌手、流浪艺人等新兴群体里。一大批新型网络工作岗位,如个体的、形式多样的网络直播、网店经营、网上代购、短视频制作、“慕课”、网约车等从业人员迅猛增加。随着我国服务业净产值在GDP中的比重从2015年开始超过50%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9年开始超过60%,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和职业结构又发生了较大变化,白领(服务业从业人员)比例大幅度增加,并大大超过了蓝领(工业从业人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都对基层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首先是在靠“谁”来治理方面,对基层党组织如何更好发挥领导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把广大基层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凝聚起来,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次是在治理“什么”方面,对贯彻落实党的民生政策,通过精细化服务实现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最后是在“怎么治理”方面,面对信息化、智能化蓬勃发展的大趋势,对以现代信息技术的思维和方法全面重构基层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这些新情况新挑战,都需要按照《建议》提出的“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用加强和创新的办法来求解,都需要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在已有基础上有一个明显提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17日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讲话中要求的那样:“‘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

处理好基层治理的若干关系 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的实效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建议》关于“坚持系统观念”的要求,科学把握好基层治理实践中的若干关系,推动基层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做到治理效果实在实际。

一是基层党组织与其他主体的关系。实践证明,离开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基层治理不仅容易走偏方向、误入歧途,还会因为缺乏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难以把其他主体的作用有效地凝聚起来;而如果没有其他主体的积极性,不仅基层社会活力不够,而且治理力量也显得很不足。因此,既要防止出现有关基层主体脱离基层党组织领导导致基层社会凝聚力不强的问题,也要防止出现调动有关主体积极性不够、社会参与力量不足的问题,这是提高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基层治理水平过程中需要始终把握好的一对影响重大的关系。

只有通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并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体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于基层治理实践之中,基层治理这篇大文章才能做得精彩、治理效能才会明显。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有过许多精辟论述,比如,“要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组织向最基层延伸,健全党组织工作体系,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坚强保证”“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要高度关注基层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发展变化的特点,加强指导和管理,使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职、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既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又唱好群英会、打好合力牌”,等等。对此我们要很好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二是民生保障与基层治理的关系。在基层,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保障,虽然与基层治理分工于不同的机构、由不同的人员去开展,但需要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一体化推进,绝不能搞成“两张皮”。如果在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具体做民生保障的同志工作麻痹大意、不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办事,不仅保障和改善民生目的难以达到,还会引发一系列基层社会矛盾,给基层治理带来难题;而如果具体从事基层治理工作的同志,不认真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民生领域的各项政策,不注意搞清每一民生领域矛盾的源头、问题的症结以及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而是盲目地就治理论治理,不仅难以化解矛盾,甚至事与愿违、越治越乱。实践表明,真正做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同群众协商、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统筹做好民生保障和基层治理的有效办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要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只有让全体市民共同参与,从房前屋后实事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把市民和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成‘一起做’,才能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三是面对面做群众工作与发挥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关系。现在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通信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加速推进,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深刻变革,基层治理工作比过去方便多了、也快捷多了,有的同志认为现在只要“上上网、动动手指、抖抖音”就够了,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已经可有可无了。这样的想法、说法和做法都是偏颇的。如果看不到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巨大作用当然是不正确的,正因如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特别强调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提升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治理能力”“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等等。

同样的,如果以为有了现代信息技术,就不必再面对面去做群众工作的想法和做法也是不对的。有的基层群众说,他们那个地方虽然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都通了,但干部与群众心里的距离却拉远了;通过互联网、手机的联系多了,但干部同群众面对面的感情沟通却少了,少数干部甚至不会同群众说话,在群众面前处于失语状态。个别地方由于过度追求网上办理,忽视群众文化程度差异,尤其是老年群体、残疾人的特殊性,以致部分群众只能“望网兴叹”。这些“只见物不见人”“唯数据说话”的观念和行为,显然颠倒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纠正这种片面性,既要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又要善于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智治为人”,让“智治”同自治、法治、德治一样充满“温度”,而不跑偏、不变味。

四是立足实际与借鉴他人经验的关系。这里的关键在于既要避免狭隘经验论,又要避免盲目照搬、水土不服。在实践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做实际工作的同志到处“取经”、学习别人的做法和经验,谈起他人的经验一套一套的,但对自己的情况所知不多、常常“灯下黑”。别的地方甚至别的国家社会治理经验当然需要学习借鉴,但确实有一个立足自身创新和借鉴别人经验的关系问题。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别较大,经济发展对基层治理提出的要求和基层治理适应于经济发展的方案应是不尽相同的,“别人的药治不好自己的病”。要搞好本地区的基层治理,最根本的还是要搞好调查研究,到群众中去、到本地实践中去,倾听基层干部群众所想所急所盼,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摸清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切合本地实际的解决方案。比如,老年人口多的基层单位,需要把搞好为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作为基层治理的重点;外来人口多的基层,需要把促进本地居民与外来居民和谐相处作为突出问题抓实抓细抓到位;社会治安状况差的地方,首先要把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作为重点工作。至于国际经验、国外实践,我们当然要学习借鉴,但这种学习借鉴不等于简单的拿来主义,而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全面移植”,更不能照抄照搬。

“十四五”时期提高我国基层治理水平的思路和任务

《建议》在总结以往基层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整套思路和任务,我们要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予以贯彻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一要求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基层治理中靠谁来领导和依靠谁的问题,是提高我国基层治理水平的前提。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带领人民逐渐找到和走上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基层治理之路。早在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就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主要办理有关居民的公共福利事项、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并遵守法律、领导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工作、调解民间纠纷等。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在废除旧社会“保甲制”后创立的新的组织形式。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定,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规定了村委会的主要任务、村委会成员的任期和产生方式、村委会工作方式等。村民委员会制度的产生,找到了一条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之路。

党的十七大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的四项政治制度之一。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把这一乡村治理体系拓展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从而使我国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定型和完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是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继承和发展。贯彻落实《建议》要求,就必须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就必须进一步增强群众自治活力,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就必须进一步用法治思维推进基层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努力使依法办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就必须进一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榜样示范、道德感化等为基层治理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是要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这一要求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基层治理的方式方法问题,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2015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明确规定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驻村(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当地户籍居民、非户籍居民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都可以作为协商主体,并对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协商成果运用进行了规范。面向未来,《建议》强调要“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就为“十四五”时期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指明了方向。落实《建议》要求,就要与时俱进地充实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程序、用好协商成果,通过各种联席会议、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制度化平台,广泛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打造及早发现问题、快速流转、分类解决的治理闭环,让群众的意见有渠道提、群众的话有场合说,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有人帮办,将服务落实在基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三是要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要求是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的逻辑归宿,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基层治理的抓手问题,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载体。所谓“共同体”,一般是指人们在共同条件下,以特定形式和纽带联结起来的组织体。在我国,农村村庄的村民自治、城市社区的居民自治,就是基层社会共同体,因为农村村委会、城市社区都有一定的人口规模、利益边界、服务设施、服务组织和约定的社区文化。多年的实践表明,村(居)民自治有力促进了我国基层治理。比如,通过组织村(居)民群众共同制定并遵守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使大家都知晓了自己的权利义务、言行边界,使很多矛盾和纠纷得以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社区讲堂、社区文化广场等平台开展的公民道德、家庭伦理、法治教育等活动,使村(居)民进一步明辨了是非、感知了敬畏;通过孝老爱亲、亲子教育、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增进了居民群众的交往和联系。同样,社会组织、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也都是一个共同体。如果遍布我国城乡的每一个村庄、社区以及社会组织、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都能建设成为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基层治理共同体,那么,我国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重申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求,这就告诉我们,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推进基层治理进而推进整个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我们要结合实际着力打造各具特色、五彩缤纷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是要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途径。这一要求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各种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和渠道问题,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社会基础。目前,我国社会力量巨大而广泛。比如,全国基层工会组织已达280.9万个,拥有会员3亿多人,覆盖655.1万个单位;全国乡级妇联组织4万多个、村级妇联组织53.4万多个、社区妇联10.2万个;全国共青团基层组织344.1万个,团员7200.1万人;已经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87.8万个(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2300个);全国市场主体共12339.5万个(其中企业3858.3万个、个体工商户8261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20.1万户);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接近149万人,持证社会工作者53.5万人,各地已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44万多个;全国注册志愿者已达1.82亿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24.2亿小时;等等。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参与社会治理的极大热情调动起来,必将有力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建议》指出,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落实《建议》要求,就要进一步创新参与方式,吸纳与城乡社区结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成员,实施帮扶共建项目;要健全城乡困境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创造条件;要在畅通线下参与渠道的同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促进社会沟通,改进管理和服务。

五是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这一要求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基层治理的外部环境支持和保障问题,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条件基础。近年来反映基层组织负担过重、条件较差等方面的呼声多了起来。比如,有的县级行政部门把农村村委会、城市社区居委会均视为其下属机构,向它们下压和摊派大量行政事务,且年初签订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验收,有的村和社区一年签订的责任状竟多达60余份,导致基层干部不堪重负、消极应付,不少村和社区配备的工作人员少、经费保障不足,县级部门在把大量事务交下来的同时,并没有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基层因无力承担,只好敷衍了事。这表明:让基层有条件办事,为基层治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已经成为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早在2014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就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要深入调研治理体制问题,深入拓展网格化管理,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201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就明确提出“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使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党的十九大更加明确地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也再次要求“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人有权有物,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党的十九大以后,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的要求上,从编制、职数、待遇经费等多方面向乡镇、村和街道、社区进行了政策倾斜,逐渐形成了在基层聚集人才、在一线创业成长的鲜明导向。但贯彻落实工作很不平衡,基层没人办事、没钱办事、没阵地办事、不方便群众办事的现象依然很多;随意向城乡基层安排工作、下派任务,转移负担、增加基层负担的现象仍广泛存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不仅重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还强调“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这种加法(即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和减法(即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并举、为基层治理创造外在环境的安排,在以往的同类文献里较为鲜见,是这次《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一个特色,必将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注入强大动力。

六是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这一要求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基层治理专业力量支撑问题,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干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要统筹考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近年来,各地采取很多办法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一是把基层“强身”和机关“瘦身”结合起来,利用机构改革把市县区机关干部下沉到街道、乡镇,把街道、乡镇干部下沉到社区、村庄,为基层服务和管理充实了力量。二是抓好抓实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建设起充满活力的党员队伍。三是把村(居)民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居委会干部、村(居)小组长、村(居)民代表这一队伍抓好抓实。四是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并根据岗位特点、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按照总量控制、规范运作的要求,整合基层各类协管员,并按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将各类协管员整合配置到相关网格或服务管理岗位。五是壮大基层志愿者队伍。六是提升治理主体的专业素养。既以德才标准严把基层干部选拔关,又加大业务培训,以能力的提升赢得群众的满意。这次《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这在我们党的历次全会文献上是第一次。贯彻落实《建议》要求,就要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关爱干部的社会氛围,打造基层干部安身安心安业的工作环境,把更多的各类人才源源不断引向基层;就要完善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综合运用理论研讨、业务培训、技能比武等方式,加快知识更新节奏,提高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使基层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七是要构建基层管理服务平台。这一要求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阵地、手段、条件问题,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技术基础,是补齐此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的基层治理平台相关短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社交软件发展很快,传统治理的边界被打破,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基层治理平台成为急迫之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加大了实践探索力度。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推进网格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格,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加强对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社会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进网格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网格资源配置,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精准投送到千家万户”。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这四句话缺一不可,既是对近年来各地探索经验的总结和继承,也为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用好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指明了方向,必将有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其中,网格化是基础,没有网格化的管理,就难以形成精细化的服务,信息的采集和共享也难以做到及时和规范;精细化是目的,是基层管理服务平台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价值所在;信息化是实现网格化、提升精细化、促进共享的技术基础和支撑;开放共享是平台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以贯彻《建议》为契机,我国基层治理平台必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联通化的基层治理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

八是要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要求所要解决的是基层治理与市域社会治理联动、通过市域社会治理带动基层治理的问题,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关键。目前,我国有293个地级市、965个市辖区、387个县级市,市域是包括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在内的行政管理区域,是个“大基层”,由于市域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上有较强的资源能力,因此,市域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建议》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随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各地必将进一步处理好市域范围内城与乡、市域与基层之间的关系,加强区域统筹协调,完善市域范围内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资源保障机制,形成一个基层治理为市域社会治理打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带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良好局面。

(作者为中央宣讲团成员、民政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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