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委及主管校长领导下,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
1.负责并组织、指挥、协调教务处的行政、业务工作。
2.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工作要点,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规划、学年学期计划和处内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和修订教学指导性文件和管理文件,并注重对各种制度的监督、检查。
4.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成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5.组织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督导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实施,负责教学工作量核定工作。
6.组织全校性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教学竞赛、教学评选奖励和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等工作。
7.负责学籍管理,审核颁发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毕业证书,配合相关部门审核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8.负责拟定有关教学经费的预算方案,审批各项教学经费的使用。
9.负责加强教师培养、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和教学考核工作。
10.负责各级机构开展的对学校各类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11.负责外语等国家级、省级考试工作。
12.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