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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时间:2020-12-26 点击数:

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按照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

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凝心聚力涵育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的重大意义。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纠治“四风”工作的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真抓严管,以久久为功的坚韧和执着履职尽责。各基层党总支(支部)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部署、推动实施。各级党组织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教师职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师职工绷紧纪律之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规范过节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到节日喜庆不突破底线,人情交往不违反纪律,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防“节日腐败”。

二、严明纪律要求,紧盯苗头倾向

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打招呼、发信号、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早敲常敲“警钟”,教育提醒党员干部、教师职工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落实七个“严禁”的要求:严禁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严禁餐饮浪费、违规组织和参与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克服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履职不力和打折扣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教师职工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严肃监督执纪,提升监督质效

    学校纪委会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学校纪检委员要协助基层党组织推进纠治“四风”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纠治“四风”问题不到位的,学校纪委绝不姑息、绝不迁就,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举报电话:0317-5667706


                            


                                       中共沧州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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