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时间:2021-12-27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总支、机关处(室)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省纪委也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学校正风肃纪工作,确保我校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党总支、机关处(室)党支部要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有关正风肃纪的要求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坚决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坚决纠治思想懈怠、责任不落实和推进工作走形式、“一刀切”等问题,确保上级政令畅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基层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安排,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亲自打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认真组织教职员工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稿(详见附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绷紧纪律之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规范过节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到节日喜庆不突破底线,人情交往不违反纪律,严防“节日腐败”。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教学科研场所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对重要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明确纪律红线,增强行动自觉。各基层党总支、机关处(室)党支部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打招呼、发信号、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常敲“警钟”,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收送节礼谋取私利;严禁在公务接待、食堂就餐、私人消费中发生餐饮浪费行为,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或实物等,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租车、借车进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行为,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履行监督专责,严肃执纪问责。各纪委委员、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促进校风持续向上向善。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紧盯岁末年初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干部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核查处置,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学校纪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氛围。

监督电话:5667705

举报邮箱:czsyjwxf@163.com


中共沧州师范学院纪委

20211227


版权所有:沧州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