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在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秉承“人才强校”的战略理念,坚持以思想解放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发展为目的、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根本的工作思路,倾力构建“开放创新、阳光效能、群众满意”的工作氛围,通过人才引进、人力资源调配和管理,内部机构设置、师资管理与培训、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用与管理,薪酬管理、福利保障、人事档案等一系列人事事务,积极推进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人事处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人事劳动制度、方针和政策,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具体实施学院的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事管理研究,积极推进人事劳动制度改革。
二、负责学院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制订、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职能界定和报批工作。
四、负责全院各类岗位设置及编制核定、管理工作。
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教职工队伍总体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阶段和年度用人计划,引进人才,并具体办理各种人事调配手续。
六、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考试,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的日常管理和审核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辞职、离退职、离退休等手续的办理。
九、负责教职工考勤、年度考核与奖惩工作。
十、负责各级各类专家、优秀人才、学科带头人等的推荐、选拔工作。
十一、全院各类人员学历进修、岗位培训等的审核及手续办理,并负责与有关人员签定人才培养协议。
十二、负责全院人事、劳资等各类数据库建设与管理,数据的统计、分析、年报工作,填报人事工作方面的各类报表。
十三、负责全院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残疾人就业管理、死亡人员抚恤金和遗属困难补助的核定与发放工作。
十四、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及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审核、归档工作。
十五、接待、处理有关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十六、负责全院外聘、返聘等临时工用工计划及临时用工待遇的审批发放工作。
十七、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