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20〕3号 星级团支部评定办法

作者: 时间:2020-10-09 点击数:

团发〔20203



共青团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星级团支部评定办法


为落实《沧州师范学院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整顿软弱涣散团支部,以评促建,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支部班子好、团员管理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 “五个好”标准,在全校范围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细则如下:

一、参评范围

沧州师范学院所有团支部。

二、量化标准(见《团支部星级量化评定表》)

三、评选程序及有关要求

1、团支部星级评定工作由团总支在党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在学院内部组成评选小组,负责活动各项筹备工作;

3、各支部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团支部星级量化评定表》,在自评部分打分,并按评选细则附相关材料(电子版);

4、评选小组根据各支部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进行答辩,确定团支部等级。可安排团支部进行现场答辩,展现支部建设成效与特色;

5、星级团支部评定工作每年3月启动,五星团支部比例不低于10%;一星团支部不少于10%。定级为五星的团支部获得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资格,定级为四星以上团支部的团干部才可参评“优秀团干部”;

6、各支部上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选资格;

7、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星的团支部,由本学院党总支,校团委约谈,取消全体成员一切评优评奖资格并整改支委会。


附件:

1、《团支部星级量化评定表》

2、《团支部等次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沧州师院委员会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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