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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视域下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发布日期:2021-06-13    作者:     来源:     

播报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九大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持续促进城乡区域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协调发展迈进,在发展中营造新的相对平衡,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促进实现城乡一体发展新跨越

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就是要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以源源不断向城市简单输出农业原材料、农村劳动力、农民储蓄资金等要素为主的状况,加快转向形成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经济畅通循环和功能互补的分工协作关系。

一是加快促进实现城乡人口、要素自由顺畅流动。深化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扩大城乡居民就业,确保进城务工农民与城镇居民同工同酬,充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的市民化权益,以促进人进城、资本下乡、技术下乡和发挥农村土地价值等为关键,深入推动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充分挖掘农村优质生态环境、农耕文化资源、绿色农产等特色优势,激活农村发展潜力和活力,积极培育壮大农业农村现代化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是持续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城乡不平衡最突出的表现在于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明显,既体现在资源布局上,也体现在能力供给和服务质量上。应把补齐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放在首要位置,完善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健全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一城乡社保制度,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三是共建共享城乡优质人居环境。目前我国农村地区交通、水利、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滞后于城市,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村庄等村民聚集地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任务依然繁重,乡村建设无序、品质不高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为此,应把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摆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面向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位置。要加强城乡一体规划引导和布局建设,统筹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促进城市交通、市政、信息、新型基础设施等向农村延伸覆盖,一体推进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切实提高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覆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引导和支持规划设计下乡,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均等优质的人居环境。

不断开创区域协调发展新境界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长期存在,加快补齐区域发展短板、缩小区域差距,是推动共同富裕前进道路上的重要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以重大区域战略实施为引领,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加强区域联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纵深推进,在发展中营造更高水平和质量的相对平衡。

一是积极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一个地区的资源要素禀赋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该地区的功能和发展路径,因势利导发挥地区优势、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是遵循区域发展规律的体现。全面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的综合承载力和经济发展效率,强化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固提升农产品主产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生态功能区和边疆地区在保障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边疆安全等方面的战略功能,与经济发展优势地区共同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促进不同战略功能区域之间优势互补、协调联动,为扎实推进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大有力的区域支撑和保障。

二是推动因地制宜走符合地方实际的高质量发展路子。推动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实现富裕是所有地区的共同任务和奋斗目标,但在推进任务、实现富裕的方式路径上却不尽相同。要坚持宜山则山、宜水则水,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引导各地区走差异化、各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路子,激发各地区发展潜力,确保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各扬所长、各尽所能、百花齐放,既能够充分彰显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地区特色,也能够尽可能避免同质化、无序竞争,促进不同区域互补协作,提高国家整体和全局的发展质量效率。

三是在发展中积极营造区域更高水平的相对平衡。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强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制度政策设计,既要发挥中央区域政策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支持欠发达地区的机制,逐步实现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要深化地方之间的横向帮扶协作,提升区域合作层次和水平,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支持革命老区、生态退化和生态脆弱地区、老工业基地、边境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提升欠发达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

浙江勇担使命做好率先示范

中央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既是对浙江改革开放取得重大历史成绩和发展基础条件的充分肯定,更是赋予新发展阶段浙江新的历史性重大使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的全国大局同样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聚焦缩小城乡区域差距、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推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全面对接,健全城乡一体发展体制机制,根本性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各项政策改革更加注重向农村地区倾斜,充分保障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权益,争取更多要素有效配置到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推动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拓展农村发展新空间,同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均等,逐步消除城乡户籍背后的社会保障差距,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共享发展。

二是率先实现区域协调共同发展。以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引领,积极打造浙江省域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提升环杭州湾区域核心引擎作用,促进山海互济联动,扎实推动山区绿色跨越式发展,促进不同类型地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优势的高质量区域经济布局,引导浙江各市县走因地制宜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切实推动建立健全省域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机制及模式,加快完善先富带后富的帮扶机制和制度设计,加大对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加强对省外欠发达地区的帮扶,积极探索共同富裕目标下促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的科学路径。

三是率先探索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政策安排。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老百姓关心的切身利益,加快破解制约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问题,率先推动研究共同富裕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政策保障体系和体制机制等,通过推动实施一批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率先在推动共同富裕上积极探索科学路径、发展模式和有关制度安排,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既为全国层面共同富裕制度政策设计安排提供决策参考,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效示范。

(作者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区域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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